涉军企事业单位重组重点审查内容有哪些?
申报单位在重组方案确定后,应及时向国防科工局提交申报材料,履行规定的审查程序。
未通过国防科工局军工事项审查,涉军企事业单位不得自行实施重组。
涉军企事业单位重组重点审查内容:
(一)重组对军品科研生产能力结构布局和军品科研生产任务的影响;
(二)重组对军品科研生产能力管控的影响;
(三)重组方案是否符合国防科技工业相关管理规定;
(四)重组方向是否符合国防科技工业发展规划要求;
(五)重组对国防科技工业创新的作用及国防知识产权管理情况;
(六)重组中军工能力拆分、转移、整合情况;军工关键设备设施管理及处置是否符合相关规定;重组是否能够保证军工能力安全完整有效;
(七)重组各方从事涉军业务的资格和资质;是否存在新设企业法人主体未取得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,直接从事许可范围内涉军业务的情况;
(八)安全保密工作方案有效性;
(九)其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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